前台湾“调查局长”叶盛茂卷入陈水扁洗钱风波,虽供称有关扁家洗钱情资文件忘记放哪,但检方怀疑他将情资泄露给陈水扁以提前应变,除将叶盛茂签分隐匿公文书罪被告,还加列涉嫌泄密,同时发布出境监管。
据台湾《中华日报》报道,由于叶盛茂表示曾有洗钱情资告诉台“检察总长”陈聪明。为回避办案,台“法务部”已指本案交由台北地检署侦办;特侦组18日已将讯问叶盛茂的笔录及卷证封存交给台北地检署,但台北地检署表示仍未收案、也未分案。
特侦组指出,叶盛茂牵涉案情,与扁家洗钱案有相当的关系;扁家洗钱案无法在半年前发动侦办,导致全案拖延,造成洗钱案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等人,有更从容的时间串证及处理密账,叶盛茂恐将负相当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叶盛茂到案后供称,确有向“检察总长”陈聪明口头报告洗钱一案,但已忘记公文的下落。叶盛茂也保证,绝无通报陈水扁,表示是因洗钱案,才会保持低调,绝无泄密、搬家等情事。
由于特侦组日前搜索陈水扁宝徕花园广场及陈水扁办公室时,并未搜到这份关键文件。办案人员怀疑,这份重要公文不排除已由叶盛茂转交陈水扁,后来又被陈水扁销毁。
特侦组虽在讯后谕令叶盛茂饬回,但也认为,叶茂盛不仅隐匿公文书,还涉嫌泄密,延误检调侦办,已将他列为泄密、隐匿案的被告,并通知出境监管,同时将追查有无其他泄密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