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者拨咨询热线028—84423064,84423065
需年满30岁、无子女、有一定经济基础,不针对外国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
四川省民政厅昨日发布消息称,汶川地震孤儿收养工作已正式启动,全省532名地震孤儿中有88名符合社会收养条件。我市(重庆)爱心人士今起可到孤儿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符合收养条件的,完善有关手续后即可将孩子领回家。
汶川地震发生后,本报(重庆晚报)迅速于5月15日启动了“孩子别哭,我们带你回家——川渝跨省大型亲情援助活动”,得到广大读者的积极响应,报名认养、领养地震孤儿的爱心人士有1000多人。
据记者了解,截至8月8日,汶川地震使四川省新增三孤人员1349人,其中孤儿532人,孤老645人,孤残172人。震后,民政部和四川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规定待孤儿身份确认后,将采取亲属监护、家庭收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和集中供养等方式进行长期安置。意见特别指出:“坚持亲属优先的原则,孤儿首先由有监护能力的亲属监护抚养”。同时规定,只有14周岁以下的孤儿才能被收养,其中10岁以上的将征求被收养人的意愿。
在四川省新增的532名地震孤儿中,14周岁以下的有240名,其中大部分由孤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其他亲属代养,目前全省仅有88名孤儿符合收养条件。
根据民政部有关精神,此次孤儿收养工作不针对外国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重庆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收养地震孤儿的人士需年满30周岁以上、无子女、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最好是具备心理抚慰能力的社会爱心人士,但需到四川省相关民政部门登记。四川省民政厅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8442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