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肖强等数十名被告台下受审。
2008年7月28日,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局长肖强等人案件的开庭在衡阳某监狱进行。7年前,他荣膺“任长霞式公安局长”、“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打黑英雄”荣誉称号;7年后,他被自己发动的打黑风暴席卷,锒铛入狱。在此次庭审中肖强被指控犯有徇私枉法罪、贪污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身披25号囚衣。
这是一个令人悲怆的黑色幽默。一位全国有名的“打黑英雄”,百姓眼中凛然正气的优秀公安局长,竟然与黑社会人员称兄道弟、狼狈为奸,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肖强的人生轨迹,可悲可叹,也留给我们太多的反思与玩味。
媒体称肖强落马是缘于他打黑打倒了自己,意即他倘若在耒阳不掀起那场“三湘打黑第一案”,他的丑行不会这么快被“拔出萝卜带出泥”。此话尽管有一定道理,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纸终究包不住火。对名利的狂热追逐,使得肖强心理产生强烈扭曲和畸变,以致于在堕落的轨迹上越走越远。
客观地说,肖强在任公安局长之前,是凭着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而得到上级组织“破格”录用的。特别是在打击衡阳市“张飞、幺七”特大涉黑犯罪团伙案时,肖强抵制住了“百万重金”融通关系的诱惑和顶住了30万元买他人头的压力,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由此,他也得到了各种各样的荣誉,仕途迅速驶入了“快车道”。
“荣誉是一把双刃剑”。对淡泊名利者来说,荣誉只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是对未来的一种鞭策和鼓励;对虚荣、浮躁者而言,荣誉是一种扬名谋利的工具,永远光环罩身。肖强就属于后者。当他头顶炫目光环就任公安局长后,想的不是如何履行好职责,而总是想着自己如何利用荣誉去升官发财。思想上的裂变,导致肖强挖空心思寻求升官捷径,而最重要的就是用钱“铺路”。于是,“打黑英雄”与黑社会做起了见不得人的权钱交易,结果自己将自己钉在了那可悲的耻辱柱上。
尽管肖强的堕落不值得同情,但由此暴露出的官场用人潜规则却值得反思,那就是用人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官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仍大有市场,严重腐蚀着干部队伍的肌体。肖强受贿资金大部分用于为升职而向上“拉关系”,甚至动用了数十万元公款协调“关系”。无疑,这种种“关系”,就是“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肖案为人事制度的改革,再次敲响了一击警钟。
“打黑英雄”沦为黑社会“保护伞”,这是肖强的人生悲剧。“前车覆,后车诫”,我们当汲取什么?该好好深思。 (陆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