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判一起走私贩毒案,被告人泰麦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驱逐出境。据了解,这是宁波海关破获的首起跨国走私贩毒大案。
据了解,2007年12月23日,北仑港区的轮船来来往往。一艘来自南美洲的外籍集装箱货轮“阿谷拉”号静静的躺在岸边,横跨了整个太平洋后,终于靠岸中国大陆,机器和船员都需要好好的休息,洗去一路的风尘。
午后,一个名叫泰麦的外籍船员这时也缓步走下“阿谷拉”号,然后悄悄走向港区一个隐蔽的角落,那里有一辆黑色的轿车在静静等候。看到副驾驶上的男子招手,泰麦紧张而又快速的钻进了轿车,从身上掏出一大袋粉状物交给对方,此时港区的角落里突然出现一群警察,大喊:“不许动,警察。”泰麦束手被擒,警察迅速对其搜身,又从其腿部和鞋底搜出多包粉状物,此时泰麦已瘫坐在地,经宁波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从泰麦身上搜出的毒品包括524克可卡因、1930克海洛因。
经宁波海关缉私局侦查查明,“阿谷拉”号船员泰麦系大平洋岛国基里巴斯人,在“阿谷拉”号货轮停靠哥伦比亚某港口时,泰麦从当地的贩毒组织手中得到这批毒品海伦因和可卡因,答应帮其运输到墨西哥某港口,到时会有人接应取走毒品,泰麦亦会得到3500美元好处费,泰麦欣然答应此事。
不料货船半途改道,不再经过预定的墨西哥某港口,这样泰麦就凭空得到这批毒品,他将毒品裹在衣服中藏在隐蔽的工具箱里。货船一路从南美洲驶向宁波,沿途经过多个港口,泰麦均尝试出售未果。船行至宁波北仑港,这是此次行程的最后一站,泰麦不得不铤而走险,直接向上船服务的宁波某外轮服务公司职员兜售毒品,许诺低价每公斤海洛因8000美元,不料该职员警觉性和敏感性极强,在稳住泰麦后迅速报警,最后在警方的指示下,泰麦最终被抓。
2008年2月19日,宁波海关缉私局依法侦查终结此案,将其移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