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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不再直接选名牌
2008年09月02日 08:08:2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孙波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质检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三定”方案中赋予的“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职能,加大名牌发展战略推进力度,同时落实国务院关于总局职能调整的要求,加强对名牌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据质检总局公告,国务院不久前批准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根据“三定”方案,国家质检总局将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但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仍是其主要职责。 据介绍,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旨在培育我国的知名品牌,从而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推进名牌战略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培育自主品牌,进行名牌评价和表彰,鼓励和宣传名牌产品;对名牌产品进行保护,为名牌产品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环境。孙波表示,名牌评价是推进战略的一个环节,政府部门不直接参与,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和参与的积极性。 孙波强调,评价工作一贯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国务院“三定”方案颁布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着手研究如何改进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方案,对2008年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将坚持以下措施:一是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总局对评价工作的公正性进行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地方名推委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评价细则的制定和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查,交由行业协会进行。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评价办法、程序、结果进一步公开、透明。四是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由专家进行评价。五是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参加的“监督组”,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六是评价结果由名推委集体讨论决定。 9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若干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帮助企业简化手续,及时获取有用信息,提高进出口企业通关速度,降低企业成本。 这些措施包括:对所有需要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必须坚持做到“履行职责,服务先行”,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有关质检机构要对相关企业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作为审查的前置条件;为企业免费提供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培训企业所需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继续执行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减少出口商品抽查检测频次,对于一类工业品出口企业减少型式试验频次,对其中符合要求的企业认可其出具的检测报告;逐步推进在用特种设备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检验方案,合理确定检验周期,减少企业的运行管理成本等。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检机构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认真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把各项服务措施长期坚持下去。 新闻背景 律师建议质检总局 停止名牌评选活动 8月25日,北京两律师张显峰和周泽联合致函国家质检总局,建议质检总局停止目前还在进行的2008年度的名牌评选活动,今后不再直接或间接搞任何名牌评选活动,撤销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种“中国名牌”、“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相应称号,并废止《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撤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两律师在律师函里表示,质检总局的名牌评选活动给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带来极大隐患;此活动无法律依据,系违法行为;进行名牌评选事宜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质检总局质量监督司,是分享国家机关权威。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未予正面回应。 专家认为——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应成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有专家认为,质检总局对于名牌评选活动的职能调整,遵循了政府权力与市场和社会剥离的思路。新的“三定”方案开始实行之后,“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应该转变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不能与国家机关有瓜葛。对于该委员会的运作,应该进一步出台配套措施。 有专家表示,“三定”方案所作出的职责调整是正确的。关于质检总局减少审批权、停止直接办理相关名牌评选活动的规定值得肯定。目前这种规定强化了监管责任,弱化了审批权等政府直接参与市场运作的权力,这个方向很好。弱化政府直接参与市场运作的权力还可减少寻租机会。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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