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有一种现象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警惕:一些地方发展村级经济和兴办公益事业脱离实际,盲目负债,形成新的不良债务,且此风有愈演愈烈之势。
南通市委农工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市1720个行政村中,有984个行政村收不抵支,占总村数的57.21%,比2007年度上升近2个百分点;有658个村身缠债务,负债总额高达2.5279亿元,占总村数的38%,平均每个村负债38万多元。从村级债务用途来看,兴办公益事业占了大头,总额3.7859亿元,占48.90%;其次是重点工程和园区建设,举债1亿余元,占12.93%。
按理说,有多大能力就办多大事,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是最基本的原则。然而,在一些地方却盛行举债办事、举债发展之风,片面认为不举债办不了大事,不负债改变不了落后面貌,由此出现了旧债未还,又添新债,村级债务累积愈加沉重,压得本身就很脆弱的村级集体经济“气喘吁吁”,不堪承受。
前不久,苏中某村租用村民数十亩土地兴办村级工业小区,贷款修了路,架了高压线,建了围墙,并从外地招来了几个工业项目,基础设施累计投资上百万元。正当村干部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场时,国土部门却因村委会违规用地,不仅要关闭工业小区,复耕还农,而且还要对村委会处以罚款。
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设新农村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无论发展经济,还是兴办公益事业,凡举债促成的都需要慎重决策,科学论证,三思而行。苏中某村为了创建小康示范村,不惜举债几十万元,建农民公园,而当地老百姓至今连一条像样的出行路都没有,结果,村干部被群众斥为“败家子”。
从历史经验来看,各地选择发展项目,兴办公益事业,均应从村情实际出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千万不可贪大求洋、好高骛远,更不能打肿脸充胖子,陷入“发展不成反被误”的尴尬困局。(丁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