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发生在南京长江大桥南引桥的大火
,至今还让不少人对桥下空间利用“谈虎色变”。城市是否就该将桥下占用设施“荡平赶绝”呢?9月3日,南京有关部门出具调查报告和建议:在确保安全和整洁的前提下,桥下空间可以合理使用,但必须用于城市公益设施、公共服务。
南京安全、城建、市容等部门对全市“桥空间”拉网调查显示,由于权属不清,长期无专人管理,江南八区共有34座桥梁桥下空间被占用,被占总面积200亩。从被占用空间性质看,可分三类:一是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占用,如公交站台、公厕、治安亭,以及市政机械停放点、仓库;二是街道、社区等占为办公用房、停车场等;三是经营性占用,如废品收购站、驾校、农贸市场、娱乐场所、修理厂、企业,有的甚至辟为单位宿舍、私人住宅。
桥空间“乱占乱用”,给桥梁带来较大安全隐患。桥下空间占为住宅、宿舍,电线私拉乱接,使用明火,易燃物品乱堆乱放,容易引发火灾。建邺区检查中发现,纬九路高架桥下自发形成旧木材交易市场,堆放数千吨木材,市场无人管理,火灾隐患严重,直接威胁到地铁一号线营运安全。市交通局检查绕城公路秦淮新河发现,有人在大桥下开办废品收购站和煤基厂,违章搭建有1000平方米。目前,这些安全隐患正得到清理。在城区,桥下停车场和站台的占用,对桥墩没有保护设施,如发生碰撞,对桥梁也有安全隐患,桥下堆放杂物和搭建坯棚,有损城市形象。
有关部门负责人称,这200亩被占用的桥空间,如果安全保障到位,消除隐患,是可以用于治安亭、公厕等公益设施、市政配套的,且不会对桥梁有任何安全威胁,不能因为一场火灾,就因噎废食,对桥空间利用“一棍子打死”。
为此,南京将按照“确保桥梁安全、便于养护检测、无碍市容市貌”的原则,对桥空间占用进行分门别类的整顿。在78处占用设施中,对17座桥下27处用于公交场站、停车场、公厕和市政养护单位库房的,予以保留,但要规范其占用行为,不得住人,公交场站和停车场要对桥墩设置保护设施;对51处用于经营、仓库、宿舍的,将予以清除,腾出的空间,有的扩大为绿化、休闲、健身场所,有的进行岸坡整治,作为行洪通道。(顾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