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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闯红灯,为何“招招”成焦点
2008年09月05日 09:32:2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9月4日,南京市交管局宣布,今年以来他们推出的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组合拳取得显著效果。 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不可否认,警方每一“拳”出击,都会在赞扬和质疑的碰撞中成为焦点。 行政部门能否自加“处罚菜单” 4日上午10点,南京新街口一家商场外墙的大屏幕上,开始播放前日行人闯红灯的录像。在这样的震慑下,这个路口无人闯红灯。 记者现场询问市民对南京这一举措的观感,回答有:开展这样的宣传教育不错,有条件的路口可以多设;自己不能闯红灯,万一被拍就惨了;安全第一,以后我要注意;想法很好,是不是侵犯肖像权? 不妨回顾一下近来国内一些整治热点引发的主要争议: 抄告制,争议集中于是否侵犯隐私权,个人行为为什么要连带单位?媒体曝光大头照、大屏幕曝光,争议也在于是否侵犯隐私权;广州等地的“人体红绿灯”,争议在于将人“物化”,是否侵犯人格? 显然,上述争议都在质疑:法律没有允许行政部门做的事,行政部门是否可以自行添加“处罚菜单”? 警方对此的解释是,首先,法律赋予的处罚手段震慑力有限。比如行人闯红灯应该罚款20元,经常有人称没带钱,或者有人不在乎,扔了钱就走人,罚得不痛。此外,这些整治手段的法律依据基本都出于交通安全法授予的教育宣传权。 原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说,限制公权力滥用是30年立法的大思想。行政处罚法出来之前,国务院统计过,各种行政处罚有上百种,现在就剩四个罚种,警告、罚款和没收财产、吊销执照、行政拘留。“闯了红灯,就穿个小马甲站在路边执勤,这不合适”。 规则设置该体现什么样的导向? 4日上午,记者在南京多个十字路口为红灯数秒。华侨路与管家桥十字路口,行人红灯等待时间116秒,绿灯通行时间22秒,15分钟内12人闯红灯(现场无警察);中山路与长江路十字路口,行人红灯等待时间96秒,绿灯通行时间22秒,闯红灯2人(有协警);淮海路与洪武路十字路口,行人红灯等待时间为63至90秒,绿灯通行时间为45至18秒,无人闯红灯(现场有交警和协警)…… 专家研究数据显示,行人等待红灯的忍耐极限,理性的德国人是60秒,绅士风度的英国人是45秒。南京人顾先生在淮海路十字路口告诉记者,红灯时间太长,绿灯时间太短,等不及就闯了,超过40秒,心里就开始毛躁。 而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让行人原则,在执行中也远未得到充分执行。上海警方做过一个交通调查,有近八成的被访者认为,右转弯车辆的抢道通行,占用了行人本来就不多的绿灯时间,致使行人不得不闯红灯。 所以,“乱闯红灯”并不必然是国民文明素质问题,也可能是规则设置问题。南京新街口的交通设施变化典型反映了规则导向的意义。行人过新街口原先靠简陋天桥,行人难以忍耐上桥、下桥的长时间,闯红灯现象严重;后来开设地下通道,通道现代、整洁、商业设施丰富,路面人流被成功引导到地下,新街口之乱彻底改观。 硬性约束能培养起市民的文明素质吗? 行人闯红灯,影响城市交通畅通速度、引带事故高发、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种种因素逼得警方“创意无限”,频出新招,强势推进交通秩序的整治。这能约束短期行为,但是能培养起市民的文明素质吗? 省交管局副局长李洪武认为,对于管理者来说,在行使任何强势管理政策的时候,必须对政策的短期效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要指望一蹴而就。以中国当下的文明程度和法治程度,要想汽车行人都学会彬彬有礼,安静礼让,也许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记者了解到各国关于闯红灯和国民素质的一些理念描述,也许对相关管理者能引发一些启示:新加坡信奉伦理“速成”,对于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公共场所吸烟、闯红灯等日常行为,轻则罚款、就地清洁卫生,重则鞭刑、拘役甚至坐牢;英国人相信一句谚语:培养一个绅士需要三代人的努力;日本有一句话叫做“世间样”,意思为“尊重的社会先生”,含义为“社会至上”,每一个国民作为个人,都服从多数,服从整个社会秩序;在法国生活的朋友则说,汽车总是让着行人,甚至在行人闯红灯时。 (王晓映 周静文 顾珊绿)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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