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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金融业发展办法出台 南京3.2亿破企业融资难

   面对信贷门槛提高、放贷增量缩减的宏观形势,融资成为许多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最头疼的事。日前,市政府出台《加快南京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及相关实施办法,“对症下药”拿出3.2亿元“真金白银”和一批优惠激励措施。据悉,扶持资金将发挥“支点”作用,带动和激励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和创业投资基金建设,为企业通过这3条金融“新通道”融资保驾护航。

   企业海外上市一次奖励170万元

   “对上市融资企业制定明确奖励标准,这样的扶持力度是以往少见的。”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今后3年,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本市场融资激励资金,对计划进行资本市场融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争取股票首发上市的,中介机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并制定可行的发行上市方案的,每家补贴40万元;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补贴80万元,发行完成后再补贴50万元。在香港及海外股票市场首发上市的,一次性补贴170万元。非上市企业完成额度1亿元以上、且期限5年及以上的企业债券、可转债发行等其他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补贴50万元。

   此外,我市股票融资企业在本市实际投资达到融资总量50%或1亿元以上的,将获得相当于实际投资额0.2%、最高80万元的奖励。融资企业在用地、税费等方面也将获得相应的优惠和补贴,以刺激南京企业加快上市融资步伐。

   据悉,今后3年我市将力争新增上市公司30家以上、上市再融资企业15家以上,实现股票融资总额400亿元以上,债券、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其他资本市场融资额150亿元以上。

   再设9000万元再担保扶持资金

   据悉,从2004年开始,我市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4年来累计82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了重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迅猛增长,累计担保余额达120多亿元,政策放大效应达到1:140,等于1万元扶持资金撬动了140万元担保贷款。

   此次《意见》规定,今后3年,我市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共9000万元专项资金,在延续以往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担保机构的奖励力度。例如,社会资本增资、创办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年累计担保额达到增资后注册资金3倍的,将获得相当于增资额2.5%的配套奖励。

   新设立的或增资、重组后的担保机构的注册资金,市区的达到9000万元、县级的达到8000万元,且年累计担保额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据了解,除贷款担保服务外,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票据贴现担保、委托贷款、设备租赁、融资租赁、再担保等其他形式的融资服务的,一并纳入政府补贴扶持范围。

   2亿元政府资金引导10亿元以上社会“创投”

   创业投资在我市发展相对滞后。据了解,我市现有创业投资机构仅6家,资本规模仅3亿元左右,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业企业的资金需求。《意见》确定,今年起,我市将设立2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这笔资金参股、寻找合作伙伴跟进投资,重点引导各区县、开发园区和各类社会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带动他们对南京区域内的创业企业进行投资。

   记者了解到,引导基金参股合作对象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登记、新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或者首期出资在3000万元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3年内总出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投资对象必须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型创新项目。引导基金将按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对单个创业企业只进行一次跟进投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政府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我市尚属首次,有关部门希望以此为带动,争取引导10亿元以上的社会资本流向创业投资领域,3年内实现全市新增创业投资机构10家,总规模达到30亿元,完成项目投资100个,促进一批高成长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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