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爱卫会发布《关于对南京市灭蝇先进城区巩固工作的复查意见》,宣布继续保留南京市“全国灭蝇先进城区”荣誉称号,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又添一重量砝码。副市长许仲梓向省爱卫会灭蝇复查组介绍了我市相关情况。
据悉,1996年12月,南京市获得“全国灭蝇先进城区”称号,根据全国爱卫会对“全国灭蝇先进城区”每5年复查一次的要求(全国爱卫会可授权省级爱卫会复查),2003年8月,我市通过“全国灭蝇先进城区”的首次复查,今年是第2次接受“全国灭蝇先进城区”复查。
本月3日—5日,省爱卫会灭蝇复查组根据南京市爱卫会的申请,对南京市灭蝇达标后的巩固工作进行了复查。
复查组认为,南京市灭蝇巩固工作责任明确,经费落实,方法科学,成效明显,较好地巩固了灭蝇成果。本次复查,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爱卫会规定的灭蝇先进城区标准要求,决定继续保留南京市“全国灭蝇先进城区”荣誉称号。
据悉,2003年,南京市通过“全国灭蝇先进城区”首次复查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灭蝇巩固工作,除害经费逐年增长,2003年至2006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经费都达250万元以上,2007年为300万元,今年至8月,已投入除害经费280万元,保证了灭蝇工作的正常进行。近两年来,我市又将灭蝇工作列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迎奥运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和效能督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以苍蝇为媒介的肝炎、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由2003年的34.99/10万、52.71/10万、0.37/10万下降到2007年的24.71/10万、20.84/10万、0.06/10万,相关指标均符合“全国灭蝇先进城区”标准要求,有效地保护了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王健 曹丽珍 张文 延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