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西安市《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9月7日《新京报》)
按常理讲,无偿给购房者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讲,无疑能舒缓购房经济压力。然而,笔者觉得,西安市政府这种不分青红皂白地拿纳税人的血汗钱,恣意补贴商品房购置的举措,是很值得商榷和探讨的。
众所周知,财政补贴是政府作为微观主体参与市场活动受到市场调控后的被动行为。这种被动行为与市场的调控力形成的合力与市场机制作用力的方向,势必会产生一定误差,从而导致市场信息失真。
较长时间以来,我国政府的财政补贴,好像一个无底的筐,几乎是重视什么,或抵制什么,都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来装。实践证明,国内的泛财政补贴政策,不但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也会起到阻碍作用。比如,眼下人神共愤的石油能源补贴就是一个明证。
值得警惕的是,近段时间以来,类似于西安市恢复房市的做法,在其他省份也此起彼伏,一浪高于一浪。譬如,某直辖市引入数百亿资金来激活低迷的房市,也有的省份用税收优惠和减少缴纳首付比例的做法,来阻止房价“拐点”出现,等等。
一时间,地方政府“抱团”救市的景观,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笔者觉得,依据现有房地产发展态势和经济环境,如果地方政府大范围地出台公共政策,很有可能“搅浑”房市。
首先,中央调控政策会面临功亏一篑的危险境地。就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而言,中央政府系列调控组合拳,已开始见效,有很多城市的房价逐渐回落,这意味着,房价正朝着理性的轨道迈进。如果在这个非常时刻,地方政府恣意出台政策来“急救”房地产市场,无疑是件十分可怕的事情,不仅会使国家的调控政策毁誉一旦,更为重要的是,会“搅浑”正日渐“透亮”的房市。
其次是,房地产市场自行调节会失效。房价的持续上涨,即便没有宏观调控政策,房价也会有内在的调整需求,而如果用政府的有形之手来取代房地产市场自身的价格调节,不仅会使房价的走势发生严重变形,也会无法反映真实的供求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会使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肌体发生遭到损害,给房地产市场的何去何从带来更大的困惑。
此外,与民意相悖。任何一个公共政策的出台,都要有强大的民意支持为后盾。事实上,对于地方政府救市,民众大都持反对意见。比如在《广州日报》7月份的一项对“政府应否出手救市?”的民意调查中显示,穗、京、沪、深四地总体上有38%市民认为,“楼价还没跌至合理水平,政府应加大整治力度”,而19%的市民则认为“房价(专题)应由市场调节,政府不应干涉太多”。
因此,笔者以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抱团”救市行为,绝不能不管不问,让这些公开抵制或消解国家公共政策的地方政府和责任人,受到应有的处罚和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否则,所谓的制度就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就是墙上“纸老虎”,只能吓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