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塔山矿区因暴雨发生泥石流,致使该矿废弃尾矿库被冲垮,截至9日凌晨3时,事故已造成34人遇难,35人受伤(9月9日新华网)。
泥石流事故发生在白天,且“肇事”的山体与地面落差还不到100米,按说不至于有34人被泥石流吞噬。但由于泥石流将高约20米、库容为18万立方米的废弃尾矿库冲垮,废弃尾矿库成了更凶残的“泥石流”,才酿成了如此惨痛的局面。
发生事故的尾矿库在上世纪80年代就被废弃了,这座坝高约20米、库容达18万立方米的尾矿,竟然坐落在人群密居的山底上游。假如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早就受到重视并及时得到治理,泥石流失去废弃尾矿这个“帮凶”,也不会如此凶残。
这也涉及一个重要话题:有关管理部门为何不责成塔山矿区早早消除尾矿库这一安全隐患?为何任凭人员居住在充满危险的尾矿库下游的山沟里?如果说过去对这一重大安全隐患估计不足,那么在汶川发生强震后,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已经给他们上了一课。但是汶川地震发生已有3个多月,同样处于地质灾害危重地段的陶寺乡为何没有行动起来,将本可避免的重大泥石流灾害消灭在萌芽之中?
在矿山安全治理上,也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井下容易发生瓦斯爆炸、矿井透水、塌方等事故,某些职能部门和地方官员要求矿山重点治理的往往是井下安全隐患,矿山所在地往往较多注重井下安全隐患的治理,而忽视了矿山次生灾害的发生。有关部门如果只是“按图索骥”,以好交差,就会对实际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此次灾难发生就是大量矿渣随意堆放等可能衍生的次生灾害,被睁只眼、闭只眼地放过。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能再如此继续下去了!
襄汾矿区泥石流造成的事故十分惨重。对于这起事故,相关部门应认真总结教训,追根溯源,查清真相。对事故的果断处理,会让罹难亡灵得到些许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