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江苏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外办等九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规范因公出国(境)计划和任务审批,加强对团组国(境)外活动情况的监管;要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任务审批与经费审核联动机制;要将党政干部遵守和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作为此次专项工作的一项内容,将对2007年1月1日以来特别是中央“两办规定”下发以后,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执行、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重点查处弄虚作假、不按报批规定的,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严肃查处党政干部挤占、挪用其他公共资金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的案件。对违反规定的出国(境)团组负责人、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部门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不制止、不查处,隐瞒不报,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追究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省专项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025—83392259。(沈年振 朱笑茜 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