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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监局出台“服务企业15条”
2008年09月13日 10:00:0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2日,省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服务企业发展的15条措施,并宣布即日起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 这15条措施包括,取消和停征登报代办费、锅炉使用登记证工本费等9项费用;为企业免费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技术咨询等14项服务;不再向企业收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费;不再向企业收取申报“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的任何费用;推行“首违不罚”,对轻微违法企业以教育帮扶为主;合理确定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减少企业运行管理成本;免除两年复审一次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考试。 (唐 悦)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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