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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监管镇村万元以上公有工程
2008年09月16日 09:31:2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海门日前出台管理规定,所有镇、村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公有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纳入纪委监督管理。 该规定明确,镇级5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确定必须提交镇级党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村级1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确定必须经过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必须严格经过方案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10个程序,并报纪委备案。 (邹国童 陈明)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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