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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国首推"一村一法官" 驻村法官扮八角色
2008年09月16日 15:36: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院院长郭宝生: 陇县农民每户年均收入2480元,月收入200多元钱,光打官司这一块就支出多少? 不久前,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宝生来调研,与村民们一起算了一笔账: 老百姓到县上打官司,不说律师费,不说诉状费,光吃饭坐车,一个来回就得50块钱; 到市上跑一回,吃饭和车费每天得一百多块,还得住一晚上,又是一笔几十块钱的开支; 一个案子一审、二审、再审、申诉要经过多少程序,当事人就要跑多少路。立案、开庭、宣判、调解都要去,按正常情况算也得四五次,这就给老百姓造成了负担。 陇县农民每户年均收入2480元,月收入200多元钱,光打官司这一块就支出多少?“所以我觉得,一定要通过一种形式,使法院更加深入群众。”郭宝生说,“让审判更贴近群众,才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基层。” “我们的法官要下到农村去,而且要‘一村一法官’。处理司法与群众的关系问题,恢复弥合法院、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陇县“法务庭”就此起根发苗。 陇县法院院长冯华: 驻村法官要了解社情民意、指导基层调解、提供法律服务、负责法律宣传,最终实现息诉罢访。 6月,陇县法院在曹家湾镇8个村进行“法务庭”试点。 每个法务庭由“一名法官一名参审员一名调解员”组成,参审员由村支书担任,调解员由村主任担任。一名法官负责联系5至6个行政村。 法务庭的运作流程是:纠纷发生后,村民向参审员、调解员反映,法院委托参审员、调解员“立案”先行调解;案件处理后,要由参审员、调解员、驻村法官和当事人分别签字确认,并将案件的审理纳入法官考核体系。 冯华期待这些驻村法官担当如下角色: 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员、联系基层组织的联络员、落实司法惠民的协调员、指导基层调解的督导员、理顺情绪的“消防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咨询员、负责法律宣传的宣传员、做好息诉罢访的防控员。 驻村法官的职责如下: 听取村组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审判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 熟悉社情、了解民意,注意把农村的善良风俗引入审判工作。主动与群众沟通,听取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并作为法院工作的主攻方向。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对基层调解员的法律培训,指导个案调解,交流调解经验,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积极为基层组织和群众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群众理性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现场公开审判,制裁违法犯罪,普及法律知识,做好法律宣传,提高人的素质,维护人的权益,规范人的行为,和谐人的关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利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及时排查掌握矛盾纠纷的最新动态、情况和特点,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用热情和真情感化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于无形。 采取综合措施,下工夫解决涉诉信访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及时受理群众的诉请,采用快捷、高效的即时开庭、就地开庭和巡回开庭等方式,迅速处理不需要开庭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组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积极寻求社区、乡镇、村组基层组织和警务室民警的支持,力克“执行难”。 8月底,陇县法院得到一份长长的报告单:两个月里,试点的8个村共排查出的各类纠纷78件,已妥善解决了71件。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台建林
编辑:
尉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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