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南京市民政局、市房产局联合召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新政”动员部署大会,自今年6月1日起在南京建邺区试点的“低收入住房资格调查”试点工作结束后,10月1日起,该项工作将在全市全面推开,年底前结束。而具体保障办法除原有的4条外,又新增了2条,扩大了保障范围。
房补政策可能放宽
在《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凡南京江南八区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居民——具有本市辖区城市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者,均符合今后补贴的对象。
但经过前阶段的试点发现,原先预计全市会有数十万人(户)困难居民,但目前数字大大减少。按市房产部门原先的计划:准备近年间发放10多亿元补贴款,但根据眼下实际情况,业内人士估计有两种可能:一是适当放宽补贴的资金标准,另一个是放宽对人群认证资格的限制。
“目前符合条件的困难户每月最低补贴金额为150元,一人无房户每月补贴为300元。但现在看来,具体补贴方案很可能结合调研全面推开后有所变化,调高的可能性很大。”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济南为例,该市将上述三个门槛中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已放宽到1000元。因此,他估计南京放宽该项政策的余地很大。
全年要拨3.6亿元补贴
据悉,2008年,南京将首批拨出3.6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进行补贴。“新政”将明显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将廉租住房制度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保障对象从现在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市房产部门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竣工714万平方米、77637套经济适用住房,有超过8万户居民享受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到今年底,南京市财政将累计投入5.23亿元,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以及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金的支出。
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享受廉价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达到12380户,其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困难家庭为4336户,公房租金核减的困难家庭为7519户,实物配租525户。(卢映洁 董婉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