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享受无锡市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现在每月可多拿100多元钱了。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这次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下限,提高到455元,比原标准下限调高105元,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这是今年全市第二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首次超过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低保”标准的1.3倍。目前,在全市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最多,共有近208万人;失业保险的参加人数居第4位,共有128.22万人。全市有37万多名外来民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其中,江苏省内来锡务工人员,已开始享受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了。
有关人士介绍,今年初随着城镇居民低保待遇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提高到了350元。今年两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是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影响。在这次调整中,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而领取生活补助费人员,其生活补助费标准也相应提高到455元。
今年1月1日起,无锡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体系,所有用人单位按使用的城乡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劳动者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这意味着在锡参保的外省民工,将从明年1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此前,外来民工在锡参保的缴费比例和待遇,与城镇职工有明显不同,其失业后每参保一年,只能拿一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在返乡时一次性领取,失业补助金也比城镇职工低30%多。
有关人士介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每满一年领取2个月,最长领取时间为24个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3个条件,即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其医疗待遇,门诊医疗费按其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按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在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社会定点医院住院医疗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核报一定比例的医疗费。(郜国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