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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区首例洗钱案17日开庭审理
2008年09月18日 11:57:3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以低报价格办法走私普通货物,并通过资金账户接受和转移走私违法所得,最终自食苦果。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某走私普通货物、段某洗钱一案,这是无锡地区审理的首例洗钱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在泰国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是该公司向国内销售PET废塑料的具体经办人员和负责人。自2006年至2007年3月间,在该公司向国内购货商江阴某公司等销售废塑料过程中,明知泰国某公司以低报价格的方法走私普通货物,仍委托他人与上述国内购货商洽谈业务,并将低报价格部分的违法所得转移,共偷逃国家进口环节税款350余万元。 被告人段某于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间,明知泰国某公司以低报价格方式走私普通货物,所产生的差价款部分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但在王某的要求下,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开设了专门用于转移资金的借记卡,供泰国某公司转移走私违法所得。至案发,该资金账户共实际接受和转移走私违法所得合计228万元。 法院合议庭对此案认真进行了合议,该案将择日宣判。(张宇)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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