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李菲)为表彰我国女运动员在北京2008年残奥会上取得的骄人成绩,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在北京2008年残奥会上获得金牌的黄丽莎等25名女运动员、中国女子乒乓球队团体F1-3等4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在表彰决定中,黄丽莎、董红娇、刘文君、张婷、郭华平、崔娜、林海燕、吴晴、肖翠娟、袁艳萍、刘静、李倩、周影、米娜、孟根吉米素、王君、周杨静、谢青、青素萍、江福英、黄敏、王丽静、张春翠、周洪转、汤红霞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中国女子乒乓球队团体F1—3、中国女子乒乓球队团体F4—5、中国女子乒乓球队团体F6—10、中国女子射箭队团体反曲弓——公开级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在此次残奥会上获得金牌的边建欣、吴春苗、郑宝珠、傅桃英、李瑞芳、任桂香、雷丽娜、姚娟、王芳等女运动员及中国女子坐式排球队此前已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全国妇联在表彰决定中指出,我国女运动员在北京2008年残奥会上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和障碍,凭借着顽强的意志、精湛的运动技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再一次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风貌,为弘扬残奥“超越、融合、共享”理念作出了积极贡献,她们是中国妇女的骄傲。
全国妇联号召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受表彰的女运动员学习,学习她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她们身残志坚、顽强拼搏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们超越自我、挑战人生的时代精神,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时代新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