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凭证欲骗央行14亿
2001年由石雪导演的七家金融机构、上百人参与伪造金融凭证的诈骗大戏,一下子使他成为国内资本市场上的“著名人物”。2004年当他第一次站在被告席上之时,法庭上就详细指控了他诈骗的经过。一连11天的庭审,一切鲜为人知的内幕被一一撕开。
诈骗的起因是因为当初在支持华晨中国海外上市时,海南华银花费了大量的费用,这些费用成为海南华银沉重的经济负担。
因此,自1991年以来,海南华银公司向大连证券、新华证券及河北省证券公司秦皇岛证券交易营业部、辽宁锦州证券、秦皇岛商业银行、江苏无锡商业银行天湖支行拆借了大量资金,形成了10多亿元巨额债务无法偿还。此事一直拖到1998年。
1991年上半年,海南华银公司将当时上海股市的龙头股“电真空”,从100多元拉抬至900多元,是中国股市的第一庄,当时以至于市场行情一旦看涨,便有人猜测为华银所为。海南华银公司正因此于1998年被中国人民银行勒令停业整顿。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在2000年初,海南华银公司负责人石雪,在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在对信托投资公司清理整顿,优先清偿个人债务时,便策划将海南华银公司所欠大连证券、新华证券等六家单位的机构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以骗取人民银行巨额兑付资金140876.4万元。
为达此目的,石雪授意大连证券、新华证券、河北省证券公司秦皇岛证券交易营业部、锦州证券、秦皇岛市商业银行、无锡商业银行天湖支行等六家单位,伪造凭证,私刻印章,编制了虚假的账目,并向有关人员传授伪造凭证、篡改会计账目、报表的要点,以应付人民银行的核查。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2002年1月9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海南华银公司与大连证券、新华证券六家单位,均将伪造的材料上报给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意欲骗取巨额兑付资金。可是,这些伪造的材料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看出了漏洞,其诈骗之用心昭然若揭。
在2008年1月8日,海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石雪是这起金融凭证诈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