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龙岗公安分局了解到,包括舞王俱乐部董事长在内的12名“9?20”重大火灾责任事故责任人已经被刑事拘留。2008年9月20日22时50分许,在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三和村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9月21日2时许,火灾被扑灭,造成43人死亡,截止到21日下午6时,仍有59人住院,6人留院观察。评论:舞厅火灾:要吃多少堑才能长一智?
经查,龙岗区公安分局已决定对1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犯罪嫌疑人王静,女,汉族,高中文化,1967年6月5日出生,系舞王俱乐部法人代表,董事长。
2、犯罪嫌疑人卢敬煌,男,1968年11月1日生,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社区三和村舞王俱乐部工作,系舞王俱乐部总经理。
3、犯罪嫌疑人洪光明,男,1971年9月25日生,系舞王俱乐部法人代表王静的亲属,协助管理。
4、犯罪嫌疑人谢艳辉,男,1981年2月20日生,系舞王俱乐部副总经理。
5、犯罪嫌疑人申文斌,男,系舞王俱乐部节目总监。
6、犯罪嫌疑人洪艳梅,女,1978年6月15日生,系舞王俱乐部楼面经理。
7、犯罪嫌疑人江宏治,男,1978年9月14日生,系舞王俱乐部营销部长。
8、犯罪嫌疑人颜友国,男,1975年10月15日出生,系舞王俱乐部内保副队长。
9、犯罪嫌疑人尹兴祥,男,1974年12月17日生,系舞王俱乐部吧台主管。
10、犯罪嫌疑人王海峰,男,1979年10月4日生,系舞王俱乐部电工。
11、犯罪嫌疑人杨懂祥,男,1967年12月21日生,系舞王俱乐部电工。
12、犯罪嫌疑人张伟,男,1982年10月4日出生,江西省九江市人,系“9?20”火灾事故中的焰火节目表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