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单利亚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的事情渐渐让人们淡忘时,半年之后,又因贪污受贿罪,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王少雄由山西省阳泉市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半年时间,同一单位的高管因同一项罪名相继“下马”。
今日,从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原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的王少雄因受贿、贪污一案已由阳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检察院机关指控,王少雄涉嫌受贿、贪污的金额共计人民币六十六万元。
王少雄今年四十三岁,研究生学历,从二00二年八月至二00五年六月,先后任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同年十一月调任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今年四月二十三日,王少雄因涉嫌受贿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察。五月三十日,由山西省公安厅执行逮捕,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查,王少雄在担任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六十六万余元。
其中,非法收受房地产开发商何心齐五十万元人民币银行卡一张、北京海润创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陈卓(又名陈晓华)和该公司项目部经理刘旭十万元人民币、山西阳泉市平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付文君两万元人民币。非法贪污河北省威县烟花厂四万元。
阳泉市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少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计收受他人人民币六十二万元,将四万元公款据为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特对被告人王少雄提起公诉。
据悉,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