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志佳近日指出,近年来,31至45岁的年轻干部开始成为不法分子的“投资对象”。(9月26日《广州日报》)
不法分子开始对年轻干部进行长期“感情投资”,可谓老谋深算,吃透了现行干部任用制度的相关“精神”——眼下选拔、任用干部,年龄是个坎,党政机关都有“内部掌握”或公开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如果四十好几了,还是个副处长,破格晋升厅局级的希望多半微乎其微;反之,不管水平、能力如何,只要已有一官半职,且具年龄优势,不犯大的错误,通常用不了几年便会再上层楼,权力“看涨”。
不法分子看中的,正是这种严格按年龄段配置的权力运行构架,于是不惜以钱色开路,把年轻干部拉下水,作为一种非法牟利的“长线投资”。而某些年轻干部大权在握,利令智昏,则公开将“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老板服务”。更可怕的是,其中不少人从长计议,表面上严于自律,暗地里却与心怀鬼胎的老板打得火热。一旦哪天位更高权更重,他们便会释放出权钱交易的利好信息,成倍回报那些道貌岸然的“投资人”。
干部年轻化肯定没错。但必须考虑如何进一步强化对年轻干部的监管。比如,在干部考察和民主测评中,不妨对年轻干部的社会关系作一番深入调查,看看他们与某些老板的交往是否正常,查查他们的家庭收入与日常开支是否成正比等,以严防不法分子把官场当股市,将年轻干部视作牟取暴利的“绩优股”。(徐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