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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职务犯罪趋年轻化 网友:素质比年龄更重要
2008年09月28日 00:26: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市检察院称,有的年轻干部错误地认为,人在社会上的地位重要是通过金钱来衡量,因此在经济消费上与人攀比,他们为满足自己奢侈的消费,不惜走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道路。还有的年轻干部为讲感情,将公家的钱借朋友。 如果说“59岁现象”反映的是再不捞就没机会捞的最后疯狂,那么,“35岁现象”反映的则是得机会就捞的肆无忌惮。有数据显示,近年落马的“70后”、“80后”,大多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或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他们热衷于过奢侈生活、豪赌。由于法纪观念欠缺,这些“少壮派”腐败起来,胆子更大。 遏止职务犯罪年轻化现象,既要“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专家认为,应把35岁以下的年轻人列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强对年轻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基层选人用人制度,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进一步加大对此类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惟有全方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改革与制度创新,才能让职务犯罪中的“XX岁现象”寿终正寝。
●上行下效,从众心理。 近年来,一些权力部门的少数青年干部,尤其是掌管一定权力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收受“红包”、“礼金”不断,认为这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交礼仪”。 案例 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是 复旦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不到33岁即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副局长。遗憾的是,这名年轻干部从担任局长职务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认为节日收点购物券、礼品之类的没啥,慢慢产生了“不贪白不贪、不拿白不拿”的思想,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能捞就捞,失衡心理。 当前不少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与收入,认为自己付出与得到的不相称,不能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 案例 出生贫寒的孙某,从部队转业不久,很快升为某区人防办综合科科长。他在工作中常与包工头、开发商打交道,看着那些包工头开名车、住洋楼,吃喝潇洒自由,心理失衡了,认为自己的文化、能力不比他们差,为什么到头来连 装修房子的钱都没有?结果利用职权向开发商索贿55万元,栽了进去。 ●“按劳取酬”,交易心理。 一些权力职能单位的青年干部,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别人“投桃报李”。 案例 省疾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疫苗过程中受贿111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案发前,罗才38岁。他在忏悔书中写到:“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初第一次收钱时也曾犹豫过,但心中的贪念逐渐占了上风,不知不觉堕入了深渊,不能自拔。” ●追求享乐,奢华心理。 许多青年干部向往大款般的奢华生活,追求吃喝玩乐,挥金如土。 案例 原广州海关的一名青年科长,各方面表现都很好,就是好赌博。一次输了20万元后,经济入不敷出,就贪污用于举报的奖金,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点击详细
一是涉案数目大,大案要案多; 二是涉案领域宽,窝案串案多; 三是涉案影响广,两极分化多; 四是单位犯罪突出,经济领域多; 五是科技程度高,手段方式多。 >>>>点击详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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