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2009年将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刘诗平、周锦宇)中国银监会8日宣布,已有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预计到今年底将超过100家。银监会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政策和成效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从2009年开始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目前,银监会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完善配套政策,对扩大试点区域、规模、方式和数量作出具体安排。
大力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银监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大创新。2006年底,银监会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实行“资本”和“机构”放开,在四川、吉林等6省(区)试点允许开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试点范围已从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整体进展顺利。
截至2008年8月末,已有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收资本达17.03亿元,存款余额28.31亿元,贷款余额19.17亿元。从贷款投向看,农户贷款8.9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6.69%,累计发放农户贷款11.32亿元,支持农户22797户;农村小企业贷款余额7.7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0.43%,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10.17亿元,支持小企业4452户。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诞生,提高了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的网点覆盖率,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对支持试点地区农民创业、农户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激活了当地农村金融市场,信贷支农投放力度明显加大,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所提升。
据介绍,目前还有1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在筹建,47家机构在进行筹建前期准备。预计到2008年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将超过1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