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
刘胡兰,女,山西文水县人,一九三二年十月八日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里。抗日战争时期,刘胡兰十岁就参加了抗日儿童团,作了许多力所能及的工作。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发动了内战,刘胡兰在党的教育下,投入了新的战斗,十月,她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一个多月。回村后她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一九四六年五月她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候补党员。不久回云周西村领导土改运动,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一九四六年秋天,国民党大举进攻我陕甘宁边区,住文水一带的解放军调往山西西部作战,阎锡山趁机扫荡文水平川,为保存力量,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干部组织“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上级批准了她的请求。在艰苦的环境里,她深入敌区发动群众,开展斗争,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十二月二十六日,她协助“武工队”镇压了云周西村罪大恶极的反动村长石佩怀,极大的鼓舞了人民群众的斗志。
一九四七年一月十二日,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被捕。在敌人面前,她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在审庭上,以“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怕死不当共产党”的英雄气概,痛斥了敌人的利诱和威胁;刑场上,以“我死也不屈服,决不投降”的大无畏精神宣告了敌人阴谋的破产;在敌人要用机枪扫射群众的关头,以自己的身躯挡住了敌人的枪口;保护了群众的安全;铡刀前,她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光荣就义。
刘胡兰同志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壮烈牺牲,她的精神不死,英名永存。一九四七年春天,毛泽东同志为她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八月一日,中共晋绥分局决定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高度评价了她短暂而光辉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