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不断突破——回眸30年大发展,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农村改革发展进程势不可挡,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
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专程前往安徽省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胡锦涛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0年前的这片土地上,安徽凤阳小岗村18名农民在土地包产到户的“盟约”上摁下手印。随后,他们的做法在中国燃起了燎原之势。“事实上,‘人民公社’化后,包产到户的想法和实验就没断过。安徽小岗村的关键一步,让这种改革的热情在全国农村瞬间爆发。”中央党校教授刘海涛说,“我们党充分尊重农民包产到户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因势利导地推进了这场改革。”
弹指一挥间,这场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
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比1978年增加了近30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由2.5亿人减少到1500万人;粮食总产量由改革开放前的3000亿公斤增加到5000亿公斤。
农村的改革发展在实践中必须突破,不断突破--
进入新世纪后,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明确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目前,已有19个省份出台关于推进改革的文件,已完成承包的林地8.78亿亩,占集体林地的34.5%。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试点积极推进……
我们党十分重视农村改革。南开大学教授李毅说:“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率先在农村发起了改革。纵观30年来,农村和农民问题在党和国家工作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
30年间,10个“一号文件”清楚记载了我们党领导农民群众改革实践的历史轨迹。“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政策措施,给亿万农民带来实惠,不断续写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篇章。
2006年1月1日,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正式废止,标志着对农民实现由“取”向“予”的重大转折。从减轻农民负担,到增加各项农业投入;从掀起清欠风暴,到推进征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到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各项农村改革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表示,3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取得的最重要成绩之一就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推进的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对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特别是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带动作用”。
30年前,中国波澜壮阔的改革画卷从农村开始。30年后,农村的改革发展再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但难点也在农村。”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为主要议题,意义十分重大。
实践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将再扬改革开放的风帆,再创发展繁荣的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