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史广林 顾一航)9日,十二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云南代表团全团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和良辉建议,制定出台专门的征地拆迁管理法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征地拆迁关系,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征地拆迁成为城市发展、社会进步的必要环节,凸显为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一环。征地拆迁工作涵盖了征地拆迁工作中集体土地的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多个方面,具有涉及面广,环节多而复杂,政策性强等特殊性,因征地拆迁工作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而备受社会各界的关心,成为当前社会矛盾交织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征地拆迁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良辉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已严重落后于现实发展的实际,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普遍脱离实际市场价格,暴露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内容滞后,立法层次不高和刚性规定的不足等问题,引发执法标准不统一,补偿标准不科学,安置补偿机制、拆迁评估机制不规范,拆迁争议解决机制不完善,拆迁争议终结配套措施缺失,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带来了一系列棘手的社会问题,导致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大量存在。借征地拆迁之机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缠访缠诉的“钉子户”、“拆迁上访专业户”层出不穷,因征地拆迁不顺利致使建设项目无法开建、停建、改建甚至取消的现象屡有发生,增大了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增加了征地拆迁风险,严重干扰阻碍了重要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的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会上,和良辉说,征地拆迁问题,“社会都认为基层政府侵害人民群众的权益。事实上,基层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各种问题。”
他介绍了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建设拆迁工作的难处。和良辉说,大丽高速建设涉及到几十户拆迁,大部分按照有关规定拆迁完了。现在还有两户,一户按规定补偿46万元,他却少于200万不走。还有一户补偿价是72万,他更是提出不给720万免谈。丽江市政府通过法院依法准备强拆工作。但其中一户的老人家极力阻挠。和良辉在会上反问道,“工作已经做了三年,如果我们依法强制拆迁,他出事了怎么办?是谁的责任呢?”
因此,和良辉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专门的征地拆迁管理法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征地拆迁关系,明晰权责利,明定征地拆迁的保障救济措施和机制,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依法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