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记者罗潇 报道)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在接受央视网采访时表示,法律以外的权力对社会运行的影响越来越小,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准。
胡锦光认为,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进步的速度很快,主要原因在于民众法制意识的加强。在市场经济环境的促进下,民众的平等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都得到了很好的强化。同时,政府在制度建设上也不断做出相应的调整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
胡锦光指出,当前影响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基本问题是规则上的“双轨制”。当法律、红头文件、领导批示等多股力量发生矛盾时,法律能否取得最终的胜利是衡量法制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而令人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时候都是法律获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所谓‘制度’就是由法律确定的制度,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服从法律规定,两者之间只能选其一。习总书记的讲话为法制化的前进提供了指导思想,也为改革提出了目标。”在胡锦光看来,习总书记的讲话是解决法制建设中一系列问题最好的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