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10日电马路上的豪车越来越多,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但普通车与豪车“亲吻”实在伤不起。全国人大代表、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林燚建议设立豪车附加险,强制要求购置价格100万元以上的机动车必须购买。当豪车因交通事故受损,常规保险理赔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时,不足部分由承保该豪车车险的保险公司予以理赔。
林燚代表说,近年来,普通轿车与豪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去年1月,温州朱女士驾驶轿车撞上一辆价值1200万元的豪车,经交警部门认定,朱女士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朱女士已购买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除去保险公司赔付的16.2万元,朱女士最少须自行赔偿50万元。
“当前,普通轿车与豪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带来的理赔困难屡见不鲜,也暴露出我国机动车管理的漏洞。”林燚代表说,目前,大多数车主购买的都是20万到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事实上,不论是20万到30万元还是50万元,只能赔偿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发生造成豪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根本不足以赔偿。
为此,林燚代表建议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尽快出台对豪车的管理新规,设立车主援助基金,即由机动车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购置价按比例收取,由车主申请,专项用于帮助交通事故中扣除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赔偿外,仍有较高赔偿义务须履行但确实无力支付的车主。同时,要设立豪车附加险,强制要求豪车车主购买。她还建议,设定普通车撞上豪车的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普通车购置价的3至4倍,超过部分普通车无需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