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10日电“因为个人信用信息长期分散和闭塞,导致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行为频频出现,投机之风愈演愈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江南控股集团总工程师黄作兴说。
黄作兴代表还有一个身份是温州市诚信企业促进会会长。这次,他将一份“关于健全全国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议”带到全国两会。
黄作兴代表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个人征信数据还散落在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商业银行、公用事业、邮政、电信、移动通讯、保险等非政府机构。这些数据缺乏可比性,也难以实现共享。200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了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截至2011年底已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全年累计查询次数为2.4亿人次。
为此,黄作兴代表建议,建立一个国家信用体系机构,整合各有关部门收录的个人信用信息,并实现共享。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的这项服务应当列为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财政负责费用开支。
“全国社会征信体系应该以企业为重点。当前,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全国性的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主导的企业征信系统。”他认为,银行和工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级体系,提升银行和工商部门对企业信用的认可度。
同时,黄作兴代表也关注到如何保护公民隐私的问题,“必须抓紧制定社会征信体系的法规,使个人和企业的正常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