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筹措抗旱救灾资金,支持受灾盟市开展抗旱救灾。
入春以来,内蒙古遭受了严重的旱情。至6月中旬,全区农作物受旱面积3300万亩,其中重旱1380万亩。水田缺水9.9万亩,旱地缺墒1830.84万亩,500多万亩农田因旱未播,129万亩因旱绝收。受旱地区主要集中在中东部粮食主产区,受旱面积占全区的84.4%,且中东部地区至今未有大的有效降雨过程,旱情仍在继续蔓延。与此同时,全区10个盟市47个旗县的草牧场也遭受了严重旱灾,受旱牧区草场5.3亿亩,未返青草场2.1亿亩,返青后枯死草场0.5亿亩,分别占可利用草场总面积的52%、20.6%和4.9%,因旱有97.78万人口、505.12万头(只)牲畜出现饮水困难。
面对严重的旱情,内蒙古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4次向国家财政部及有关部委上报旱情,申请抗旱救灾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争取中央财政抗旱经费43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于近日下达了第二批抗旱救灾资金6300万元(第一批抗旱资金500万元已于4月25日下达),其中动用主席预备费2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等重灾区新建水源工程、购置抗旱设备以及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
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地转变观念,调整抗旱思路,由一次性抗旱转变为经常性抗旱,由被动抗旱转变为主动防旱,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建立抗旱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