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户农民领到补偿金
吉林省野生动物损害补偿金9月15日正式发放。首批因东北虎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侵害造成经济损失的38户农民领到补偿合计9.933万元。据统计,在36起伤畜事件中,被东北虎猎杀的黄牛44头,马1匹,猪1头;被狼或豹猎杀羊11只。这意味着困扰了长白山区农民多年的“老虎吃牛,无人埋单”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春化镇河东村村民方珍汉喂养的3头牛在今年5月18日被野生东北虎伤害。在他向当地林业部门报案之后,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估专家组到实地进行了调查和认定。方珍汉在珲春市举行的发放仪式上获得了7820元人民币的补偿金。方珍汉说:“我们村的村民大都靠养牛来增加收入,老虎捕食家畜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很难承受的。今后我们会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生活,也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好的生存空间。”
野生动物数量迅速回升
地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东南部、中俄朝三国交界边境地区的珲春市,境内野生动物物种丰富。早在1996年,吉林省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实行了全面禁猎。优化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种群数量迅速回升。一度濒临灭绝的东北虎、远东豹等珍稀动物数量大增。
据统计,现有野生动物近300种,其中国家一类保护动物有东北虎、梅花鹿、远东豹和紫貂;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有水獭、猞猁、马鹿、黑熊、野猪等。
但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案件也开始不断发生。到目前,已核定补偿的野生动物伤畜事件就达36起。
补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006年,吉林省颁布实施了“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将这笔补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两级政府为经过认定的野生动物损害案件埋单。
珲春市副市长李承哲说,珲春市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农民加大农作物看护力度,将野生动物损害减少到最低。
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乔恒表示,这种补偿也是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野生动物补偿现在进入到了规范化、法制化的实际操作阶段,通过这个补偿进一步宣传教育社会各界民众来关怀支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据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