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内,法官、案件双方当事人、纪检人员以及技术处承办人静静地注视着面前的一台抽号机,随着抽号发令员的一声令下,一个需要委托的评估项目通过抽号的方式选定了评估机构。抽号选定鉴定机构是天津市法院系统自7月进行的一项制度改革,意味着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司法鉴定、审计、拍卖、评估等业务正式告别了由承办法官指定的时代,法院的操作更加公开透明,百姓打官司也更加心明眼亮。
据天津市高级法院司法技术处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天津市各级法院建立健全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全面实行司法鉴定、审计、拍卖、评估及指定破产案件管理人等业务统一对外委托的工作机制,鉴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随机抽号选定,而且标的大的案件和疑难案件都将进行招标。这样就从制度上杜绝了暗箱操作,防止人情关系对鉴定工作的侵扰,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天津市高级法院将全市信誉好、技术实力强的司法鉴定、审计、拍卖、评估机构筛选登记,建立相关名册,以供全市各级法院抽号选定时使用。
目前,审判过程中需要专门鉴定的案件,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在接受法官或合议庭委托后,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首先在法院的鉴定机构名册上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以随机抽号的方式选定鉴定机构。这种“审鉴分离”的方式,能够保证鉴定的质量和效率。并且,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所有法院均得认可,避免了重复鉴定带来的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