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发生的52792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中,被告是县级政府部门的为21517件,所占比例最高,达40.76%(10月13日《中国青年报》)。我认为,这样的“法治发展报告”数据,不用兴师动众进行调查,一年级小孩儿也算得出来。
正如前几年在报纸上看到的一则新闻,几名专家深入某地区调查该地粮食歉收的原因,经过数日调研得出结论:粮食歉收的最直接原因、最主要原因也是唯一原因,是天气干旱。还有一个笑话,某某生了个男孩儿,颇高兴,见路边有一个算命先生,故意沉着脸儿问道:“我家刚生了娃娃,你给算算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算命先生摇头晃脑,装模作样,如此这般算了一番,十分肯定地说:“你是喜得千金哪1某某摇摇头:“不——对1算命先生又十分肯定地说:“那就是喜得贵子喽1某某喜出望外,连冲算命先生竖大拇指:“真是神算哪!只两下就猜准了1
言归正传。上述的所谓的“法治发展报告”和这两个笑话有“异曲同工”之妙。县级政府成为被告的比例所以最高,原因再简单不过,因为县级政府属于基层,直接和百姓打交道,是矛盾的焦点所在。就如在战场上统计伤亡数字,战斗在最前沿的连、排、班所占比例肯定要大。说起来,我们正在大力提倡并着力打造和谐社会,建立亲民政府,最大限度地满足百姓的需求,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减少摩擦。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如果说“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那么,随着我国政治建设、法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的日益进步,行政诉讼案件想必会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来讲,县级政府所占比例依然会是大头。这既是社会现象,也是自然现象,甚至是一种规律。
有人或许要问了,较县政府,乡政府和百姓的关系更直接,为何“被告是乡镇政府的2986件,占案件总数的5.65%”,比县政府反到低了许多呢?我以为这里涉及到一个民主渠道是否畅通问题。当百姓遇到问题,自然是首先找村委会,继而乡政府。当遇到阻力或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自然会找县政府。如果在县政府遇到阻力,或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下一步很可能选择上访,亦即“越级上告”。现在,各级政府对上访虽不能说“如临大敌”“围追堵截”,但毕竟是“高度重视”。问题解决不了,又不允许上访,百姓的意见自然会集中到县政府,县政府有更多的机会被推上被告席,亦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