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
银川一些学校制定新规:学生骑自行车也要"驾照"
2007年10月16日 19:27: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10月10日是第18个“国际减灾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及国际减灾战略在巴黎发起“减灾始于学校”的活动。学校安全问题,继1993年之后再次列入国际减灾日的宣传主题,说明校园环境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宁夏从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交通方面,更注重学生上学途中的管理,包括学生的“坐骑”。出于校园场地的局限,银川市许多学校相继制定了学生骑车的规定,骑自行车也得考“驾照”便由此兴起。
老师除了管学生学习还要管他们的“坐骑”。
只有有“驾照”的自行车才可以进入学校。
这就是学校发给学生的“驾照”,不同年级不同颜色,有利于大家对行驶在路上的学生监督管理。 新生骑车先办“驾照” 今秋新学期开始,银川十五中初一的新生们,面临一门新“课”:凡要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要经班主任上报到学校经过众多条件的权衡、核实,直到拿到“驾照”,方能骑车进校。 这使许多学生和家长起初并不明白,觉得不能骑车上学可能会多一些麻烦。好在学校及时与新生家长通报情况。 七年级(6)班的曹阳同学,家住湖滨小区。虽离学校很近,但他起初还是想骑车上学,可以趁机练练自己的骑车技术。但经过学校的“考察”,老师没有给他发“驾照”,还鼓励他步行上学。知道情况后,曹阳和他的父母很是赞同,毕竟安全更重要。 对于拿到“驾照”的同学,学校也有一套专门的规定。如不准骑车带人、不准挂饰物、不能过高放坐垫、骑车中不准互相追逐等。学校政教处主任郭臻对记者说,对采取说服不管用、屡次违规的学生,学校不但扣其全班的分数,还要联系学生家长,共同对其进行教育;情况更重一点的,学校将“吊销”其“驾照”。 复杂路况逼出“怪招” 银川十五中地处“井”字形的道路路网之中,对学生仅仅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并不能破解复杂路况对学生构成的安全威胁。 十五中地处文化街,学生一出大门就被迫拥入街道,并不宽敞的文化街,根本无法在保证正常的车流、人流的同时,短时间输送学校里的1000多名学生。十五中学校长韩再群向记者透露,每天中午,仅学校学生全部走出学校大门的时间就超过40分钟。加之学校周围处在一个由文化街、湖滨街、进宁街和民族街包围的四个十字路口之中,严重影响了学生分散的速度,安全问题也由此显得非常重要。除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就只好对骑车学生人数进行限制,有些“不得已而为之”的感觉。也可能正由于此因,十五中也算银川出此“怪招”最早的学校之一了。 “怪招”出台,监督工作显得尤其重要。每天一早,学校的值勤老师变成学校的“交警”,分站在校门口,检查骑车学生的仪容仪表、停放自行车的整齐程度,并对此列出单项一一打分,随时对违反交通规则或者不规范骑车等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校内场地小是“内因” “不但考‘驾照’,还要限量!”十五中韩再群校长的语气不容置疑。韩校长告诉记者,学校会根据每个学生离家远近程度、乘坐公交车的方便程度等原因,会限制骑自行车学生的人数。把全校所有能放自行车的地方累加起来,最终只能提供每个班20辆自行车的面积,遇到特殊的班级,骑车人数不得超过25人。 不做这样的限制,学校根本无法停放全校学生的自行车。 记者在银川十五中走了一圈,看到那些只要能放停自行车的地方,几乎都停满了。那些放得整整齐齐的自行车,并不是连成一片,而是放成一个个方队。政教处何老师告诉记者,连放自行车的地方,也是被规范了的,一个班有一个班的“地盘”。而在每辆自行车的车座下,都有一个标着号码的牌子。数字由班级、班次和序号两部分组成,而不同年级学生的“驾照”,又分为红、黄、蓝等不同的颜色。 在学校门口,还设置有“安全文明监督岗”,据说每天早晨,都由一名学校领导和两名老师守在岗位上值勤,监督进校的自行车是不是都挂有“驾照”。 采访结束时,韩校长还说他每天都是步行半小时到校的,其实他最提倡全校学生步行,这样对学生的身体更好。另外,现在有部分学生看同学有辆300元的自行车,便要父母为自己买500元或者更高档的自行车。为消除他们之间的攀比风,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限制骑车倡导步行更有意义。 尚存在的几个问题 学校这样煞费苦心为学生的安全绞尽脑汁,学生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却还屡屡出现,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看来,对学生骑车的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学生违反规定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问题,其实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就有明确的限制规定。此《条例》在其第五十六条中规定“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第九十五条规定“未满16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处以10元罚款。 但在实际执行中却有法难依,面对经常可以看到12周岁以下的小孩照常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的现象,银川市交警支队张红罗告诉记者,对这些违反规定的学生,目前只能采取说服教育,却很难实行经济处罚。一学生家长也向记者表态,家长对这个《条例》抱支持态度。 另一问题是就算学生过了“驾照”关,从数量上控制了学生骑车人数、控制了按规定驾骑的现象,但学校在学生车辆的管理上,车辆本身的安全问题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现就读于宁夏大学的一名姓张的学生对记者说,他在十五中读书时,因学校对学生骑自行车管理很严,他只好将车停放在校外,为此他白白丢过好几辆车。因为没有发生在校内,学校无法对此负责。所以她认为,学生骑车管理存在的两个漏洞如果被堵上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比如:希望广大家长配合学校抓这一项工作,避免学生擅自骑车违反《条例》的事发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在学校门口设立自行车棚和看车人。 校园外丢了自行车无从查起,可是校园内同样会发生被窃现象。记者采访中就有学生反映,他们有“驾照”但因为他们当天放学时没有骑车回家,第二天自行车在校园内也不翼而飞! 对此,老师们却有自己的看法,他们建议:学校无法承担自行车丢失的责任,是因为学校只能提供存车场地,却无法承担看守的义务。除非政府规定学校可以收取学生的存车费,因为像小张一样的学生在校外存车同样需要支付看车费,但现在学校若收取看车费,就成了“乱收费”。收取自行车看管费,其实也是一些学生的提法,因为家长们也不愿意为几元钱的存车费整天担心。 但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学校学生的自行车管理就会一直面临尴尬处境……(李明成 文/图) (来源:银川晚报)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