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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将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2007年10月17日 14:23: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在今年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辽宁各地已基本建立健全了申请、审核、公示和退出办法,并于日前相继向社会公布。按照辽宁省政府的要求,各地要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辽宁省将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对城市低保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能买则买,能租则租,买租并举,购房者与政府共享产权,或先租后买,以廉租为主,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 此外,针对城市低保边缘户、动迁居民、棚户区居民、农民工等特定群体的住房困难情况,辽宁省也将通过不同方式给予帮助。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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