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6日),太原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10个县(市、区)以及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开发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正式成立,将承担本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评价和地方补充调查任务。
去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了新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44项考核指标。新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本省考核评价工作在机制上的实质性改革,在方法上有突破性创新,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例如新考核评价体系中涉及社会发展方面的权重达28%,首次超过了经济增长方面27%的权重,注重民生、民安、民富,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理念;在居民收入指标的设计上,重点关注城乡20%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引导各级政府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困难群体,使人民群众能够普遍享受发展成果;把改善生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突出位置,环境保护指标和财政收入指标占有同等权重,均为6%,是最高单项权数等。
启动新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后,为完善地方统计管理体制,充实统计调查监测力量,省政府决定组建省、市两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各市政府也应在所辖县(市、区)组建统计调查监测中心。
本市新成立的市县两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以及涉及考核评价工作的各项抽样调查任务,还有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调查监测任务。两级监测中心的考核评价工作将为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同时,将及时发现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把握规律,超前服务,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发展。
目前,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本市近期将开展县级城乡居民收入等6项指标抽样调查。6项指标分别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粮食总产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和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指标由于同一个市内物价变动差异不大,6城区物价指数采用国家调查指数,县(市)物价调查暂定为清徐县和阳曲县。其余5项指标将在全市各县(市、区)中全部开展抽样调查。(宝国霞红李涛)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