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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药品变更报销范围 11月1日起实施
2007年10月19日 10:01: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1月1日起,作为帕金森氏病辅助治疗药的“培高利特”将被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院制剂报销范围变更内容(三)》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通用药品名称“车前番泻复合颗粒”将更名为“车前番泻颗粒”,“培高利特”将从医保药品目录中被删除。据了解,“培高利特”通常配合左旋多巴和卡比多巴两种药物使用,用于控制帕金森病患者的颤抖、行动迟缓等典型症状。今年3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宣布,培高利特可能严重损害患者心脏瓣膜,并因此要求将培高利特全部从美国市场上撤出。同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药厂、药店、医院必须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培高利特制剂。 另外,变更的内容还包括对紫藻颗粒、增血宁片、止血散等在内的32种医院制剂变更了配制单位名称,其中涉及到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北京市宣武区椿树医院等四家医院。 据悉,本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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