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林权改革中林业部门力争使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2007年11月13日15时,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深化林权改革、促进兴林富民”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论坛常客]在改革中林业部门主要把握哪些基本原则以保护百姓的实际利益?

   [张建龙]第一,坚持农村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通俗讲,就是一定要均山均林到户,就是把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能均山均林的要到户,不能均山均林的,要均股均利。

   第二,合理兼顾各方面利益,使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农民考虑经济效益要多一些,但是林业有三大效益,太注重经济效益,有可能就损害生态效益了。我们力争使农民得到实惠,但是生态不能遭到破坏。

   第三,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俗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把林权制度改革交给农民自己去办,能不能分,分多少,由农民自主决策。有些事情作为管理部门下去很难办,只要把权利交给农民自己去办,农民自己会处理,会办好,相信他们的聪明才智。

   第四,依法进行,确保改革有序的进行。

   第五,一定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