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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享有关水质监测等方面的信息
2007年11月20日 16:34:4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消息:2007年11月20日15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沈叙健、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段红东、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和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李新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有网友问,国家有多个部门管理水,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时,请问这些部门之间如何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呢?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沈叙健说,是有一个协调机制。 段红东解释说,按照各部门的职能,资料有些就共享了,当然有些资料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共享的平台。比如我们和环保总局的分工,在水质监测这块我们就有明确的分工,江河湖泊水质的跨界断面监测主要由水利部门负责。我们提出纳污总量的意见给环保总局。 王雪凝称,各部门之间经常有信息的沟通,包括有些问题我们经常在一起研究。明天我们和环保总局就有一个关于饮水安全与健康的论坛。 李新民解释了信息定期通报制度,信息共享,从国家环保总局来说是非常重视水污染防治信息的政务公开工作。我们现在有几个工作是定期定时要通报。第一,建立了水环境水质信息公开制度。水利部把数据提供给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经过分析之后进行发布。第二,水质月报。公布流域水环境月度变化情况,与往年同期水质监测情况进行对比。还有水质监测自动周报。这些都是要对外公布的,要接受社会监督。国家环保总局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也将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公布的工作。就是国务院发布了一个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环保总局在这个规定之后制定了一个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这个办法将于明年5月1日起实施。 段红东说水利部每年都有一个水资源公报,全国的水资源情况都要公开。这些都是向社会公开的。 张悦说建设部多年来,每个月都要对36个重点城市、大型城市供水的水质信息进行月报,不但部门之间共享,而且是对社会公开的,每个月的建设报会查到这36个城市自来水供水水质的主要指标和合格率,我们有专门的信息公布规定和水质管理规定,并且要求省以下的市县也要定期公布自来水水质信息,居民也可以到相关部门或者自来水公司了解咨询目前的水质情况。 段红东提出了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起来。比如说水利部门有一个全国的水源地就要输入电脑,要有代码,便于向社会公布、规范化管理等等。 李新民称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还要不断地完善、不断地扩充,不断地提高信息有效成分。 王雪凝说每年卫生部组织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的生活饮用水进行监督监测,监督监测内容比如对水厂出厂水、末梢水以及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我们也会通过政府网站、卫生部网站以及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另外,我们今年也做了一些试点,就是饮用水监督公示制。今日国内聚焦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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