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公务员的工资正在进行一场规范化的调整(11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据介绍,此次工资调整改革的中心内容是“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打破隐性收入”。对此,有专家认为:“改革的方向应是把工资外收入的部分包括灰色收入都纳入工资总额,‘阳光化’是大方向”。
公务员的名义工资虽然不高,但包含各种隐性津贴补贴、福利待遇乃至灰色收益的实际收入却极为可观、令人艳羡,这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因此,要真正实现公务员收入的“阳光化”,还有许多制度性的关口需要把牢:
首先是科学完善的公共财政预算关口。公务员是从事公共服务的,而为这种公共服务埋单的正是公共财政预算。因此,公务员的全部收入都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得到全面准确的反映,并以此作为保证其收入阳光化的源头。但目前我们的公共财政预算远未达到这样的规范透明程度,总预算依然含混、不精确,具体的预算编制同样十分粗放、缺乏透明度。
其次是精简规范的行政收费关口。政府不是营利机构,公务员更不能通过直接行政收费获得利益,这无疑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但时下还存在五花八门的各种行政收费,许多行政部门事实上正是靠这些收费“养活”,并由此形成牢固的部门既得利益。如此一来,必然给“灰色收入”留下巨大生存空间。
最后是透明公开的官员财产申报关口。经验表明,对政府公职人员尤其是高级官员,实行充分“阳光化”的财产申报制度,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利器”。可目前我们还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无论是官员的收入还是财产,均没有实现“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