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广州召开的全国规划院院长会议上,针对城市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的问题,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强调,“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特别是不能因为地方领导人的变更而变更,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人的意见擅自修改。”(11月28日《信息时报》)
规划一旦制定下来,就应该花力气将规划中的内容,一件件、一桩桩地分解开来,落实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规划的指挥作用。然而,长期以来,在规划界内部流传着“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的一句话”、“规划没有变化快,变化没有电话快”之类的自嘲。
“领导一换,规划重来”,透露出时下规划的尴尬困境。这些不按法定程序,随意变更和干预规划的做法,严重破坏了规划的严肃性,导致规划在实施中扭曲变形。这种“规划”折腾得越多,吃苦头的是老百姓,丢分的是政府。
政府规划一经人大通过,就成了一个地区带有法律效力的发展蓝本。是否遵守并执行规划,是衡量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志。
建设部的此番表态固然值得赞赏,但从根本上讲,只有经过公众广泛讨论的规划才更有权威性,实施起来也更容易得到支持。反过来讲,如果公众参与规划作为必经程序建立起来,领导要随意改变就比较难了。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领导一换,规划重来”问题,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无疑是最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