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协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活动的建议案》。这是该省政协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年初山东省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把“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作为今年调查研究、参政议政“重头戏”抓紧抓好的指导思想,自3月中旬开始,省政协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济南、枣庄、济宁等地的基层社区,召开座谈会,与社区居民“拉家常”,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为使调研报告更全面、翔实,致公党山东省委课题组还专门召集部分归国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国外社区建设情况。
据悉,山东省社区建设始于1997年。10年来,几经调整,全省共建社区4795个,基本实现了对城市人口的社区属地管理。然而,按照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目前山东社区工作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体制未理顺、政府公共服务缺位等问题。
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山东省政协《建议案》在总结青岛、济南两市社区建设先进经验基础上,就全省社区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委员们提出,要明确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原则、党政主导原则、居民自治原则、共建共享原则,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同和接受;要建立由街道党工委领导、社区党组织牵头、住区单位基层党组参加的党建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大力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加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服务;精心培育社区文化,建好社区图书室、青少年活动站;健全社区安全防范网络,建好社区警务室,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努力把社区建成城市居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美好家园。(记者 孔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