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19岁的女孩,为了给男朋友筹集毒资,竟然将黑手伸向了初中女生,2006年11月至今年7月,频频在人民广场等公共场所虚构事实诈骗10余名初中女生现金、手机等财物上万元。
日前,此案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蓓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专让女中学生上当
今年5月5日下午,本市某中学学生晓丽(化名)约了两个女同学逛街,在人民广场迪美购物中心内的肯德基餐厅门口,一个手臂上有烟蒂烫伤疤痕的“姐姐”突然走到她们旁边,指责晓丽撞到了她的朋友,要晓丽去向她的朋友赔礼道歉,并说为防止她们3人逃跑,要求另两个女孩将手机和钱包放入晓丽的包内。
随后,那个“姐姐”将晓丽带至武胜路46路终点站处等候,说自己去找被撞的朋友。一会儿又对晓丽说“你拿着包不安全,交给我保管”。晓丽因害怕听从了。谁知,一转眼那位“姐姐”就逃走了,而那个包内有晓丽的诺基亚手机1部、MP3一只等物品,还有另两个女同学的索尼爱立信手机1部、三菱手机1部和现金200元、交通卡等物。
专挑购物场所行骗
今年5月至7月间,有多名被骗女学生向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报案称,曾分别在人民广场迪美购物中心、香港名店街及南京东路步行街等处,被一手臂上有烟蒂烫伤疤痕的年轻女子以被害人撞了她的朋友要其去道歉,然后提出帮被害人保管财物为名,骗走手机及现金等物。不久,19岁的犯罪嫌疑人宋蓓被抓获。
经查,自2006年11月至今年7月,宋蓓以上述相同手法,在本市黄浦、徐汇、闸北等区的公共场所作案多起,骗得十余名初中女生手机9部、现金1200余元等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现年19岁的宋蓓初中学历,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她到案后供述,上述骗得的手机均被其卖给路边收手机的私人小店,得款2800元供其男友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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