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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回应拒签事件: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转移
2007年12月11日 07:17: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来源:中国网 杨楠 摄 ) ■新华网报道: 卫生部回应拒签事件:签字制度不意味着责任转移 新华网消息,在12月10日上午卫生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上个月发生的北京某家医院因为家属拒绝签字导致孕妇死亡的医疗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患方的签字也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对拒签事件,卫生部已要求北京市卫生局和当事的医疗机构,要依据事实,依法公正地处理。>>>详细 ■人民日报报道: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 现行签字制度符合知情同意原则 针对不久前发生在北京的因家属拒绝签字导致孕妇死亡的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今天(10日)表示,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患方签字也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 毛群安说,此事发生之后,卫生部召集了20多位法律和医疗方面的专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与会专家认为,手术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签字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利,对医疗机构而言,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患者在治疗过程当中,应当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手术之前,签字同意制度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滥用权力。我们国家现行的签字制度是符合知情同意的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绝大多数国家目前也是实行了手术签字的制度。 毛群安说,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得到患方的签字,只能说明患方同意实施医疗行为,并不能免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旦违反医疗原则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患方的签字并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 毛群安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时候,应该正确理解签字制度的设立意义。同时,医疗机构在履行手术前签字同意义务的时候,应该给患者和家属讲清医疗风险所在,讲清签字制度的本意,以及医疗过程当中,医务人员应该遵守的原则和治疗的方式。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记者白剑峰) ■相关报道: 卫生部:江苏前一例禽流感病例病毒不具备人传人基础 新华网消息,在2007年12月10日上午卫生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对江苏南京市最近相继发生的两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的有关情况作了通报。毛群安在通报中说,对于病例1标本分离到的病毒核酸序列分析结果显示,病毒仍然是禽源性的,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异,不具备人传人的生物学基础。以下为毛群安的通报实录。>>>详细 卫生部:医疗机构密切关注不明原因肺炎或死亡病例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的监测,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密切关注不明原因的肺炎病例或一些不明原因的死亡病例,及早发现疫情。对于可能引发大范围的传播疫情,卫生部目前已有应急预案。这是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在今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的。>>>详细 家属拒签手术而致妻儿双亡 追问"手术签字制度" 从11月22日媒体披露“家属拒签手术而致妻儿双亡”事件以来,舆论围绕着拒签当事人肖志军的责任、接诊医院的过错以及手术签字制度的利弊,展开了激烈而广泛的讨论。 拒签字致孕妻死续:律师发函希望卫生部能够介入 今天(4日)上午10时30分,由死亡孕妇李丽云的父母委托的代理律师王良斌陪同李小娥一起来到卫生部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正式向卫生部发出律师函,希望卫生部能够介入此案。 重构信任——“拒签事件”后的医患关系思考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 王思海)孕妇李丽云之死,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事件发生已有10天,各界的议论仍然沸沸扬扬。绕开业界一直讨论不休的法律适用问题,记者对这一事件带给医界怎样的触动,以及目前的医患信任究竟脆弱到何种程度进行了调查和思考。 国外手术签字:危机时刻生命至上行规让路 拒签字致孕妻死续:男方家属到京 称"只想安慰他" 观点碰撞:拒签事件 谁为孕妇死亡买单? 记者真实记录"拒签"事件前后
来源:
新华网、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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