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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府立法首"开门纳谏" 公众犹疑"说了白说"

  


   “真是没想到,公众积极性这么高!”12月10日,在河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主任科员孙广颖边整理信件边发感慨。近40天来,孙广颖与经济法规处的王小亮一道,收集整理来自各地的360多份立法项目建议,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好几个双休日都搭进去了……

   “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首先体现在立法上。”谈起首次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初衷,河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国钧说。

   立法征集

   民生建议占了大头

   城管执法不能简单粗暴,小区养狗有什么规范,取暖收费怎样合适,我该怎么应对家庭暴力……政府制定什么规章,普通百姓也可以表达主张。10月30日,河北省政府法制办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任何公民只要认为某些方面急需立法,或者某些地方性法规已经不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修改,都可以提出建议。

   40天来,河北省法制办征集到360多份立法项目建议,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管理、廉政建设、困难群众救助等诸多方面,与民生相关的建议占了大头。提出建议者覆盖社会各个阶层,包括专家学者、政府公务员,有普通市民,在校大学生和普通农民。

   邯郸市民李先生是名个体商户。他认为城管执法问题尤以“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为甚,建议制定有关规范城管执法的相关法规,使城管回归“以人为本”。

   “法律体系正日渐完善,但执行落实并不乐观。”沧州市一位机关干部指出,《劳动法》颁行10多年,至今仍有许多用工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他认为,应制定一部有关执行或强制执行的法规规章,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屠庆,崇礼县科技局的一名干部,11月5日,发来一封E—mail,建议制定《知识经济促进办法》;“狗证”办理门槛降低的消息牵动着市民的心。市民张建设担心会造成小区狗多成患,建议不要只在“钱”上做文章,而要制定养狗的法律法规……

   在360份来信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农民的建议:石家庄桥东区一农民在一封十几页的信里写道,一些地方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滥批乱占土地、无证建房、私自转让和买卖宅基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他提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立法项目建议。

   “此次公众提的建议,认真、负责。一些立法项目建议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并分析了立法建议的背景和目的,有的还进行了详细论证,具有一定立法价值。”孙广颖介绍。

   制度创新

   突破“部门立法”模式

   邢台市一位市民在来信中说, 在立法过程中,增强老百姓的“话语权”,所立之法才能更好地体现老百姓的意志、最大限度地符合老百姓的利益。

   河北省法制办副主任石玉林说,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冲破过去“部门立法”模式,避免法律法规成为某个部门、行业的一己之私,有效提高立法的公正性和“普惠性”。有资料显示,到目前,我国90%以上的地方法规都是由立法机关委托政府部门起草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解志勇表示,长期以来,政府立法基本上是“部门化立法”,“谁执法,谁起草”,其弊端不言而喻,其一,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利用掌握立法和修法动议、起草权之机“卸责扩权”。近年来,一些地方过滥的行政许可、不当的处罚、摊派、管制等侵权行为,就多是以行政立法的面目出现的。其二,法律在起草时强调部门熟悉业务,管理经验丰富,强化“经验立法”,导致立法的理性价值衰微。其三,部门、行业利益左右立法进程,公众的诉求被漠视,导致行政立法的正当性受到质疑。

   “社会需要哪些立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河北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王艳宁指出,要使政府立法项目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就必须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立法者倾听到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和诉求,使立法具备广泛的民主性、公正性和公益代表性。

   河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朱现军说,过去讲“有法比没有法好”,现在上升到追求立法品质,关注立法质量。从“部门立法”到“开门立法”,使群众成为政府立法的主体参与人,有利于提高法律法规的客观公正性,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公众质疑

   “开门立法”是否“说了白说”

   然而,公众却难以消除“说了白说”的担心,变“部门立法”为“开门立法”就能制定好法、良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端洪认为,必须改变立法机构对公众意见建议“重征集、轻处理”的状况。“要认真对待公民建议的‘影响力’。政府既然公开征集建议,就得耐心倾听,真诚回应,建立良好的意见处理反馈机制,这是‘开门立法’取得成效的保障。否则,效果上只能适得其反。”

   “立法者应建立回应机制,使公民的意见建议得到明确答复,采纳不采纳都要说明理由。”解志勇说,这样做不仅能处理好公众意见,还包括公众对立法机构形成监督和制约。

   当然,对“重征集,轻处理”、“说了白说”也要客观、理性地看待。专家认为,法律是各方利益的平衡,立法要从公众的利益去权衡,让法律全盘接受个体意见不现实。

   “参与的过程,也是公民民主意识提高的过程。”陈端洪认为,“公众也不要以为提了建议,政府就必须照办。那样的话,政府就不成其为大家的政府,而成了私人的办事员。”

   石玉林表示,目前,对立法项目建议梳理、汇总和研究正在进行,随后向省政府报告。对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符合政府立法要求的,尽可能采纳并列入省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草案,组织力量调研起草,提出草案上报省政府审议,并及早公示;对不符合立法要求的,也要通过适当的途径和形式予以答复。 (记者 王明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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