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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直说:通报未侦破案件是一种良好的"姿态"
2007年12月14日 09:37:4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据12月12日新华社报道,广西北海市公安局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打破惯例,通报了尚未侦破的系列抢劫“摩的”案,希望通过媒体提醒有关人员加强防范。警方向社会通报已侦破案件,是长期以来比较普遍的做法。像北海市公安局这样公开通报未侦破的案件,则不太多见。 从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案件侦破工作的保密性来看,对未侦破案件“秘而不宣”,似乎无可厚非。但换个角度看,公众对于社会治安有正当的知情权。因而,一个时期内社会治安情况如何、哪一类案件发案率比较高、有什么特点等相关信息,理应及时公开通报,一则是为了让公众增强防范意识,二则有助于争取公众了解和支持警方的工作。 尤其是一些未侦破的案件公共危害性较大。譬如北海市公安局公开未侦破的10多起抢劫“摩的”案件,有望最大限度地降低相关群众继续受害的可能性。这种打破惯例的做法,体现了对公众权利的尊重和维护。 更重要的是,通报未侦破案件还体现了警方以人为本的姿态,能够直面复杂的现实,实事求是,工作第一,面子第二。 现代社会,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日益高涨。警方应学会尊重和调动公共监督的力量,弥补管理上的资源短缺或者疏漏,让违法犯罪行为在执法和民意监督的双重监管下无可遁逃。具体到未侦破案件上,来自于公共的举报和信息传递与警方形成良性互动,无疑有助于警方早日破案。 哈耶克说,公共管理是一种制度活动,也是一种道德活动。通报未侦破案件,是一种良好的姿态。(陈一舟) 北海市警方打破惯例通报未侦破系列案件 新华网南宁12月12日电(记者梁思奇)北海市公安局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系列抢劫“摩的”案,希望通过媒体提醒有关从业者加强防范。警方通报称,今年9月份以来,北海市区及郊区相继发生10多起抢劫“摩的”案件,犯罪分子以搭车为名诱骗“摩的”司机到偏僻处,与埋伏的同伙持刀抢劫,造成数名“摩的”司机受伤。 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公安工作应确保群众对治安的知情权,一个时期哪类案件较多,有什么特点,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利于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 北海:通报未侦破案件,打造“透明公安”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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