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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权几成私权领地 中国压缩执法弹性空间
2007年12月18日 09:53:0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明年各级政府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点内容,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地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消息。 据了解,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一直是社会反响较大的焦点问题。如何做到过罚相当,使当事人心服口服,直接考验行政执法者的合理行政能力,也是行政执法中最难把握的部分。 据介绍,在明年即将开展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中,各地将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域、地域实际,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加以细化。近年来,北京、山东淄博、河南郑州、江苏南京、辽宁朝阳等地以及公安、工商、质检、地税、海关等系统已经先后进行了试点。 与会专家认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有效监督行政权力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中国行政执法“同案不同罚”能否终结 一桌4人搓麻,最高的被罚2000元,最低的被罚500元,同错不同罚全由警察定;偷一辆自行车,既可以治安拘留15天也可以罚款100元了事,取舍之间,警察在行使自由裁量权。 长期以来,由于自由裁量空间过大,许多当事人碰到处罚,反应几乎一致———赶紧托熟人说情,希望在罚款幅度内减少处罚,以致于出现即使罚额正当,大家也不愿接受的情况。 “找熟人说情少罚点”几乎成为违法当事人接受行政处罚的惯性思维。但这种情况随着一些地方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推进,正在改变。 将在明年成为各级政府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项重点内容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近年来已经在一些地区和系统中推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给这些地区和系统带来了什么变化?在试行中他们发现了哪些问题?对进一步推行又有什么建议?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曾经:自由裁量权几成“私权领地”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1200多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及部门规章约21000件左右。在这个庞大的体系中,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占95%以上,授予行政机关处罚裁量条款的有90%以上。 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不可或缺的条件,不过,对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也造成了行政执法的消极一面。 陕西省检察机关提供了一组数据:从该省近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看,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占到行政执法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三分之一强。 某地的一家工商所查处了两件无照擦皮鞋案件,违法所得大体相当,但一个罚了500元,另一个却罚了3000元,明显“同案不同罚”。 一位工商人员私下对记者说,涉及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按规定罚款额可以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面对如此大的空间,个别执法人员上来就先告知当事人要按上限罚款,然后随着当事人找各种关系说情,执法者就不断地“给面子买账”,最终罚1万元了事。 其实,与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相比,现实中,不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更多,监督难度更大。 山东省法制办监督处处长辛俊强大致归纳了一下发现,行政处罚裁量条款用词高度“弹性”、“含混”的情况比比皆是,人情案、关系案等执法不公便有了可钻的空子。 今年3月,陕西省进行了全省依法行政状况调研。结果显示,处罚不公、处罚创收、裁量权运用不当、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存在的主要问题。“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造成随意执法。除此之外,执法依据过多、行政干预和监督缺失,也是造成自由裁量显失公平、畸重畸轻、同案不同罚等问题的原因。”陕西省法制办姚会芳副处长说。 [1] [2][下一页]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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